為什么新房子需要到自來水公司簽合同后才能開通用水,為什么不能直接用水?辦理新戶開通用水需要帶哪些手續?除了幸福北路的營業廳,還有哪里可以辦理?

 新聞資訊     |      2009-04-29 00:00:00

為什么新房子需要到自來水公司簽合同后才能開通用水,為什么不能直接用水?辦理新戶開通用水需要帶哪些手續?除了幸福北路的營業廳,還有哪里可以辦理?

答:我公司從2008年開始,對小區采取建成后開發商與我公司簽訂供用水合同,同時將每戶的表前閘閥關閉止水,待房屋售出房主辦理了更名過戶手續,正式建立供用水關系后,由我公司實施通水。主要目的是盡量避免出現水量損失和引導購房客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合法用水。而且,為了方便客戶,在小區集中交房時,我公司會安排工作人員到現場辦理入戶手續。如當時未辦理的,除了可到我公司營業廳辦理外,在便民方舟2號樓一樓我公司服務點也可辦理。

所需資料:房主本人攜帶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及身份證,如代辦,則代辦人需提供身份證,簽署供用水合同后,48小時內開通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