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想知道,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詳情大家請看以下關于個稅速算扣除數的解釋:
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法(元)
1 不超過500元的 5 0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工資、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驟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每月取得工資收入后,先減去個人承擔的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以及按省級政府規定標準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再減去費用扣除額2000元/ 月(來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員、華僑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在中國境內的所得每月還可附加減除費用3200元),為應納稅所得額,按5%至45%的九 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公式是: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王某當月取得工資收入9000元,當月個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共計1000元,費用扣除額為1600元,則王某 當月應納稅所得額=9000-1000-2000=60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6000×20%-375=825元。(工程公司 張偉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