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放假,我和老公到泗陽老家去過春節,一路上車多人多甚是熱鬧。
通往鄉鎮的公交車上更是擠得不亦樂乎,就在我們東晃西晃中,車子突然停了,原來有一位交警在轉盤旁邊攔下這輛車,原來交警也趕著回家過年呢,而且和司機是朋友,也就不講究什么站牌不站牌了,他一個急剎車可苦了我們站著的人。司機和交警倆人一路上聊得津津有味,聊天中,司機說,他和另外一個司機有點矛盾,讓交警治治他,并把對方的車牌號告訴了這個交警。
這位交警立即打了一個電話給他值班的同事,說某某車和我朋友有點矛盾,你找個理由把他扣下來,是超載了,還是超車什么的。
我想作為一名交警,在公共場合應該維護一下自己的形象,形象是人的精神風貌和性格特征的基本反映。不同性別、不同年齡、不同職業的人,都有著不同的形象標準和要求。交警也同樣具有自己的形象。交警的責任應該處于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第一線,肩負著艱巨而繁重的交通管理重任。而不應該是公報私仇,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利,侵犯別人的合法權益。在他打電話的那一刻,不知他的腦海中有沒有浮現過“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交警形象是一個城市的名片。因此,人民交警形象建設尤為重要。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物質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民群眾追求平等、尊重的意識也越來越強烈,對公安交警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方面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對公安隊伍整體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交警只有認真做到執法為民,實現執法公正,才能在群眾心中樹立人民警察嚴格、公正執法的文明形象。(財務部 力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