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物價局關于徐州市“十一五”水價調整方案的批復》、徐州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2009年第6號)精神,按照已經聽證和審定的調價方案,報經市政府同意,我市市區自來水價格、污水處理費及水資源費按“十一五”期間調價總額的50%實施第二步調整。
根據市物價局通知,規定自
《通知》同時規定:對市區低保對象、特困職工每戶每季度減免15噸水費;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養老機構按生活類用水價格執行;供水企業已接管并抄表到戶的二次加壓集中供水小區,須按規定的生活類統一到戶價向用戶收取水費;居民一戶一表改裝工作,改裝費仍按200元/戶執行?!锻ㄖ芬蠊┧髽I要做好居民用戶外水表井維護和防凍設施建設工作,不得收取表井維護、非人為損壞水表更換等費用。
據了解,我市市區水價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通過兩個五年規劃實施,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改革成效,主要體現在:通過一戶一表改造,實行了自來水經營企業抄表到戶,統一了到戶價格;居民節水意識得到提高,在城市人口增加的同時,銷售水量逐年下降;在利于經營企業步入良性運營的同時,也促進其加大管網投入,提高水質標準;規范經營企業收費行為,先后取消了水廠建設費、最低用水量、省水處理專項費等多項價外收費;為市區日處理污水增加30萬噸提供了一定的資金保證。
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我市是全國嚴重缺水城市之一,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治理水環境污染的任務十分艱巨,“進一步推進水價改革,將有利于促進節約用水,提高供水品質,改善城市水環境,有效提高居民生活質量?!保蛻舴詹空洠?/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