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室是市政工程中常見的城市基礎設施,在城市中比較常見的有雨水井、污水井、中水井、上水井、燃氣井、電信井等,大都是為了方便查看設備裝置和修理維護而設置,一般設置在管道交匯處、轉彎處、管徑或坡度改變處。
井室雖隨處可見,但室外給排水管網的井室砌筑卻有一些講究。在砌筑井室前要先檢驗原材料、半成品,砌筑所需的磚、沙、水泥或砂漿等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其次要檢查施工場地是否已平整到位達到設計標準,井室連接的給排水管道是否已安裝完畢。井室砌筑的流程包括砌筑準備、材料檢查、定位放線、土方開挖、井基施工、井室砌筑、標高竣測、閉水實驗、土方回填、交工驗收,最后根據施工圖檢查井室的坐標、標高、及井底基礎的密實度是否符合要求。
井室砌筑過程中一般從三個方面控制井室的砌筑質量,首先砌體水平縫的砂漿飽滿度不得低于80%,其次各類井室的井蓋應符合設計要求,應有明顯的文字標識,各種井蓋不得混用,最后設在通車路面或小區道路下的各種井室,必須使用重型井圈和井蓋,井蓋上面應與路面相平,綠化帶上和不通車的地方可以采用輕型井圈和井蓋,井蓋的上表面應高出地坪50mm,并在井口周圍以2%的坡度向外做水泥砂漿護坡。
(圖:綠化帶井室砌筑)
在井室主體結構經隱蔽驗收合格及竣工測量后,應及時回填土。回填前,應先檢查修補管道的破壞處,并檢查墻體強度、抗滲等級,確保構筑物安全。井室回填要注意以下幾點:需待砌體水泥砂漿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后回填;井室周圍回填應與管道溝槽回填同步進行,回填材料壓實后應與井壁緊貼。在井室砌筑完成后要及時進行養護,可以設硬圍護或加蓋臨時蓋板等。
(工程管理部 沈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