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3名“水耗子”被刑拘

 新聞資訊     |      2009-06-30 00:00:00
    2009年5月20日凌晨1時,鄭州市英協廣場盜用城市公共供水案件犯罪嫌疑人王偉(鄭州市自來水工程公司職工)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這也是英協廣場近期因盜水被拘留的第三名犯罪嫌疑人。
   2009年3月31日上午,鄭州市城市供水監察隊接到舉報,位于鄭汴路138號的英協(河南)房地產公司英協廣場A、B座(37號樓、39號樓)無注冊水表,涉嫌盜用城市公共供水。接舉報后,監察隊立刻到現場進行調查落實,發現該房地產公司無手續私自從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接管盜水,且擅自安裝二次加壓設備。因違法事實清楚,性質惡劣, 4月13日,監察隊將該起案件移交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接報案后進行立案調查,對英協廣場施工人員王衛、孔德富進行傳訊,兩人對盜水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隨即將兩人拘留。
  4月20日,供水監察隊員、營業處抄表員及英協物業相關人員共同對涉案水表進行了現場認證,經核算由于盜水數額較大,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將王衛、孔德富二人以盜竊罪轉至刑事拘留,依據兩人口供,5月20日,英協廣場主要施工負責人王偉也被公安機關抓捕,予以刑事拘留。
    近年來,隨著水價的提高,盜水方式花樣百出,有擅自撥表、水表反裝、私接旁通管等等。水是商品,用水交水費天經地義,無論采用何種方式盜水都是犯罪行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盜竊公共供水、居民用水或故意毀壞公共供水設施,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可按照刑法關于盜竊罪或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盜竊水量折合人民幣數額特別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水耗子”最高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因此,告誡正在實施盜水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主動到供水監察部門交待問題,補交水費、進行整改,將依法從寬處理;拒不主動交待問題的,將依法從嚴查處。同時,也動員和號召社會各界和公民,把打擊盜用城市公共用水行為作為一種責任和義務,堅決反對和制止盜水和違法用水行為,規范城市用水秩序,營造一個文明、“規范”、優良的用水環境。
客戶服務部 郁莉 摘自(中國水務網www.cnwaternews.com)!